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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御宅屋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锦绣官路 作者: 桃花露 时间: 202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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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慢慢的天气也热乎起来,等到盛夏,只有当天处理掉,如果没有很好的保鲜措施,那是很容易坏的。

    在赵家的时候他们有冰和其他的保鲜措施,大酒楼也都有绝招,普通人家却没有那么多办法,就算知道法子也不是那么容易实现的。

    韩椿儿有些不甘心,“爹,难道咱们夏天就只能关门吗?”

    韩老爹思索道:“也不是全关门,一天的还是可以卖的,给悦宾楼送完剩下的当天卖掉,不进那么多就是。”

    也只能如此。

    他们着急,林重也替他们考虑。

    舒服的天慢慢地过去,火热的夏天以势不可挡的气势来临。

    第24章 粽子知了

    转眼端午节到了。

    从前几天开始就有人卖艾草、菖蒲之类的,买了挂在门旁上避五毒,小孩子也换上五毒衣,大人小孩身上戴上装了雄黄、朱砂、香药等药材的辟香囊,可以买可以自己做。

    韩大嫂针线好,用一些布头边角料了好些个各种形状的小香囊,自己家人带,还可以分给街坊的孩子。

    那些香囊有的小葫芦形、方形、圆形等,阵脚细密,看起来非常可。林重戴了一串七个小粽子,狗蛋带着一串糖球样的,都绑在上,一阵阵香气四散,很是让胡同里的孩子们羡慕了一把。

    端午节吃粽子,配雄黄酒,讲究的人家也会做一些好看的花环、艾人之类的立在自己家门口,心理上觉得驱力度更大更彻底。

    韩家的粽子自然要自己包的,买来吃太贵,一家人尝不着味呢。

    糯米是戴干爹让人捎来的,粽叶就地取材,河边的芦苇叶挑那些宽大的用镰刀割回来,清洗干净擦干就可以用。

    当地包粽子的习俗都是甜的,里面包枣子,讲究一点就包枣,小孩子们最。可林重更喜的,再加上咸蛋黄,哎呀简直是美味啊。他就给林大秀洗脑,说自己想吃粽子里包的,这个他不怕的,书斋里有一本旧京遗事,里面就有讲江南习俗,他们吃粽子!

    忽悠了林大秀一切都好办,林少爷这名头在韩家可是很好使的,不像他只能靠卖萌。

    “,咱们把最好的五花,用酱油、盐、料酒、花椒、大料这些腌个一宿,第二天就包粽子吃。”他一边说狗蛋就在一边口水,拍小手直说好。

    张氏想着要不是林少爷和小九,哪里能拿下悦宾楼那样的大主顾,就狠狠心让韩椿儿拿一条五花回来,自己家包粽子给他们开荤。

    包粽子大家都是路的,自然不需要说什么,张氏也特意足了林大秀,包了几个大加蛋黄的,特别用了白线给他标志出来,其他的都是用炯麻的皮出来的麻绳捆。

    粽子包好以后,也足足有大半锅,加上水就开煮,水开了小火慢熬,慢慢地那些香就飘出来,人至极。

    从午后足足煮到天黑才出锅,狗蛋已经灌了好几肚子水,眼巴巴地望着。

    等开锅以后,那些让人觉得心醉神,口水直,粽叶的清香,糯米和大枣的甜香,五花香,简直是一首香气汇起来的无声响乐,让人深深醉其中。

    尤其是物资贫乏的普通百姓之家,吃这样一顿粽子,简直是毕生享受。

    吃那个大蛋黄粽的时候,张氏问:“要不咱包这个卖啊?”

    林重吃得小嘴直油,“,这个东西不赚钱。”一是糯米在这里是稀罕物,金贵,二是加了蛋黄成本太高,普通人享用不起。试想如果自己不做饭要去买点吃的对付一下,一般是什么人?多半是一些在码头或者集市打散工的,他们只需要吃一文钱一个的馒头就好了,那里会去买这种至少需要十文一个的大粽啊。

    这可是奢侈品啊。

    再说了能吃得起的,自己家包就好,吃不起的包不起也买不起,所以没辙,不是所有美食都可以成为商机。

    当然也不是不能卖,那些码头的吃食铺子,平里卖馒头包子面条的,也可以卖点粽子搭配。

    他们家铺地理位置不合适,还是算了。

    哎,这么好的东西不能换钱,张氏寻思那酸菜都换钱,这个大粽子怎么就不成呢?

    一过端午节,暑气就涌上来,早晚尚凉丝丝的,晌午就热得让人烦躁。尤其知了家族也出来凑热闹,天一热就扯着嗓子喊个不停,知了知了,一声紧似一声,能让人心跳加速血脉贲张。

    尤其是睡午觉的时候,听着那知了的撕心裂肺,能让人做恶梦。

    林重躲在蚊帐里,屋子里闷热,很快就睡了一头汗。

    虽然窗户上糊着质量好一些的冷布,孔密透风,且能阻隔蚊蝇,加上有蚊帐,让他避免了睡觉被围攻,不过这热度也受不了。

    林大秀一直都在给儿子挥着蒲扇,扇来扇去就把自己也哄睡了。

    他睡着林重倒是醒过来,自己穿上深棉布短,套上白的棉布汗衫。这些都是干娘给他做的,短是用林大秀的旧子改的,汗衫是用林大秀小了的汗衫该的,一件可以改两件。

    小孩子系不来带,林重就让他干娘把折叠一下,然后把带子穿进去,头那里钉着金属扣子,这样一拉直接一挂就好,简单省事,又成为了大家竞相模仿的款式。

    他不喜穿背带,太热!

    可其实穿着到膝盖的短也热呢,但是他不想和别的小子那样光着街跑。

    冬天甩着股帘子,拖着大鼻涕,夏天光着股,甩着小,那画面……倒不是辣眼,可是他难以想象自己是他们中的一员啊,看别的小孩子觉得还好玩的,轮到自己被围观,他有点心理障碍,尤其他细皮的,那些大人看见他简直跟要吃了他一样,谁都要摸一把捏一把的。

    他小心翼翼地下了地,趿拉着自己的拖鞋轻手轻脚地出门,生怕吵醒了林大秀。

    拖鞋自然也是他的提议,这时候孩子们都是穿草鞋的,可就算他们怎么安利那个草鞋柔软不扎脚,那也绝对不带舒服的,他的小脚不用一会儿就能磨出血泡磨破皮的,谁让他现在生的娇气没办法啊。

    所以他就让干娘给他做拖鞋,纳的千层底,上面用布带子穿过去,起来,就是一双人字拖!

    鞋底当然是他爹穿小了的鞋子,专门给小孩子纳鞋底浪费。

    脚后跟的地方还有一条布带,要走路的时候就可以把脚套进去,这样就不会掉,要是图省事就趿拉着当拖鞋。

    一举两得。

    不用说,自然又引领了一股风,连鞋店里都开始卖这样的呢,大人小孩都有。

    林重有点遗憾不能收个专利费什么的,这种东西,人家看一眼就会,本不需要什么方子。

    他手里拿着一把小麦秸草编的蒲扇,他干娘手巧得很,虽然不需要下地,但是在家里做针线编蒲扇,也能换钱的。

    这蒲扇就是用麦秸草熏过,米黄,然后变成蒲扇或者一些装小零碎东西的盒子,边上便草辫子包起来就好。

    草辫子也是麦秸草编的,用一种特制的铜针给破成三瓣或者四瓣,然后像最简单的中国结的样子一样,其实就和编辫子一样,编起来一长条,越来越长,卷起来,用处多多的。

    蒲扇、草盒子、高粱蔑席、一些竹帘子等,都可以用这个眼沿边,这样就不容易碎边。

    林重的小蒲扇和他脑袋一般大,轻巧带风,干娘还用染了红绿的草给他编上花呢,别提多带劲。

    “九九,九九,快快,快!”狗蛋光着股,脖子上挂着肚兜,从头到脚晒得呈深

    林重就不知道他是怎么在端午节过了才不过十天功夫就能把自己晒成那样。

    而且每一次都是这么一副你快上车,要赶不及的架势。

    林重迈着小步子,不紧不慢地走,现在他已经不再那么摇摇晃晃的,步子和嘴巴一样轻快起来。

    “快点啊。”狗蛋可没有耐心,一把拉着林重就跑。

    他力气大,吓得林重只好跑起来,要不能直接被拖个跟头。

    出了院门,就看到外面胡同里聚集了一群孩子,大的八九岁左右,小的跟他这么大。

    几个大孩子拖着长的白杨木杆子,还有几片炯麻叶子。

    林重立刻知道他们这是要对聒噪的知了们展开人道毁灭了,也跟着兴奋起来,“去粘知了啊,我也去!”

    城里路边行道树上,都有知了,而且在南边有一片树林子,西城门外还有其他的树,都有很多知了。

    他打发狗蛋先回家请示去,然后跟着队伍浩浩的出发,很快他就了解清楚,狗蛋打着他的旗号管要了一小碗面,然后给大孩子,和面面筋,在太底下晒得非常粘了,这才来找他去粘知了。

    木杆子的一头绑上一细长的枝条,枝条的一头就可以把面筋上,那面筋林重见识过真的非常粘!

    他的小手给黏住怎么都甩不,最后还是那个大哥哥直接拿着他的小手一顿啃,直接把那些面筋给吃了……

    林重再也不敢玩面筋,乖乖看他们,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长有所短。

    哈哈。

    一个孩子还把一定编好的了很多花的草帽子给林重口头上。

    林重看他们都戴着草帽子,为什么他的有花!

    “我要不带花的。”

    大哥哥循循善,“你戴那个好看。”

    “不要,我是男孩子。”

    大哥哥显然谋没有得逞,只得从另外一个孩子头上摘了一顶,把有花的给那个孩子戴,那孩子反而很开心。

    林重跟着他们也算是开了眼,见识到高手,那几个半大孩子真是有点本领,他们到了一棵白杨树下,一举手,其他孩子们就立刻屏息瞪眼,十数道目光火辣辣地盯着树叶间的那一只知了。

    只见那个大孩子双脚前后叉开,双膝微微弯曲,沉肩掣肘,举着杆子小心翼翼地凑过去,等快到那一片区域的时候,屏息、身形岿然不动,最后一鼓作气,忽的就把杆子凑上去,“知了知了”那知了就被粘在了杆子上。

    面筋粘住知了的翅膀,无论它怎么扑棱都没有办法逃,这时候就要有经验的小子上去将知了拿下来。

    面筋来之不易,不能浪费,所以他先把拇指和食指在嘴里嘬一下,然后将知了的翅膀出来,再把面筋好了,继续下一个。

    粘知了这件事,纯粹是考验技术的,技术好的,一会儿一个,技术不好的,一粘就跑,运气差的面筋还会被知了给粘飞了。

    小孩子仰着脖子负责找知了,大孩子就负责粘,分工明确。

    抓到的知了,由一个专门的孩子用穿在针线上拎着,很快就能穿一大串,密密麻麻的,那些知了忽闪着翅膀,甚至能带着针线直接飞走。

    小光荣获这项任务。

    他用一子将下面系住,若是跑了的话,同伴们能埋怨死他,他也是心细的,否则大家也不能让他拿知了。

    做这件事的时候,孩子们是非常乖的没有撒娇拖后腿的,更没有哭闹的,一个个非常敬业。

    一个中午,两个粘的一个串的,能粘两大串!

    最后回家到了胡同口是要分的。

    提供面筋的算一份,粘知了的两个小子,拿知了的,各算一份,其他跟着混的小子算一份,给他们平分。

    林重暗暗点头,他们还公道呢。

    林重和狗蛋分到了三十多个,喜喜地拿回去让给他们做了吃。

    知了这个东西,烧着还行,酥脆香,要是煎或者别的吃法,那个皮很柴口不好。最主要的是烧省事,做饭的时候放在锅底下就好,不浪费别的材料。很多时候小子们在野外就自己烧了吃,不过因为数量多了,家里人要求拿回去一家人打牙祭,不可以吃独食。

    林重觉还是知了好吃呢,下了雨的夏天,他们可以去林子里找,地上一个小,稍微一挖,就是一个拇指口,里面就有一个知了,将它拎出来。不过没有那么容易,因为知了在地下活了好几年,那有多深是无法估量的,一旦打草惊蛇让它给跑掉,那掘地三尺也挖不到它的。

    其实最好的办法就是等它自己爬出来,晚上它们爬出来,爬到最近的树上或者高处,用一晚上的时候金蝉壳,当第二天第一缕曙光初现的时候,获得了天地华的软软的黄黄的知了,就会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变黑变硬,然后知了一声迅速飞走,让人抓不到它。

    要想抓到,那就在它们爬出口以后上树见风飞走之前。

    所以很多人吃了晚饭,会借着月影出去散步找知了

    不过很快就会漆黑一团,就算有月亮也不容易看得清,有人大家就会燃着火把去照,一照一个准,直接捏下来放在小罐里。这时候树木多,一晚上一家人可以找到几十个,有人能找一两百个,简直是找知了能手。

    林重最喜吃知了,这个东西蛋白质高,质鲜,尤其是背上的。每次油煎过之后,干娘都会给剥最吃,剩下的皮和肚子她自己吃掉。蝉蜕本身也是中药,能够疏散风热、止去疹子、明目退翳等作用,和银杏一样浑身是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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