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宽容他人 苏彬记住了杨诚哲的忠告,发誓决不在伦面前提起这个词,又听杨诚哲问他道:“你晚上上哪儿吃饭去了?” “啊,就是咱们上回聚餐的牛排店,”苏彬叹了口气,说,“可不知道怎么了,我今天觉得那牛排味道不如咱们一起去的那次好……” 杨诚哲问苏彬:“你点了菲力?要了几分的?” 苏彬:“七分啊。” “那难怪了,”杨诚哲笑道,“上次你吃的是三分的。” 苏彬一怔:“怎么会,我记得上次我要的也是七分!” “那天是伦点的菜,他帮你改掉了,菲力的最佳度是三分,伦在这方面比较讲究,”杨诚哲看了苏彬一眼,笑说,“不过我奇怪,他一般不会替别人擅作主张,帮你点玫瑰红酒也是,看来他对你还蛮特别的呢。” 苏彬:“……”是、是嘛? 想到伦对自己这么好,自己却还怀疑对方是血鬼,甚至用大蒜防着对方……呜~苏彬忍不住想捂脸。 回房间前,苏彬见金飞的房间房门紧闭,问杨诚哲:“金飞没回来啊?” “出去嗨了吧,”杨诚哲无奈地笑着说,“那家伙一回来就接不完的社电话。” 苏彬瞪大眼睛:“都快十点了!” 杨诚哲耸耸肩:“没有两三点回不来。” 苏彬上了楼,又在伦房间门口顿住了脚步,想到自己此前的“小人”行为,他再度升起了一股深深的负罪…… 苏彬决定晚上就把那两颗大蒜放回厨房,然后再好好地洗个澡。 当他拿着干净的换洗衣物走进浴室,却发现早上打扫完到现在,浴室都还没人用过。瓷砖墙上也很干燥,没有以往伦用完浴室后的水汽。 苏彬会这么心细,并不是他的记忆力很好,而是他在伦的要求下做清洁的后遗症。每次打扫卫生,什么东西摆在什么位置都一清二楚,井井有条,所以打扫完后,有没有人使用过都一目了然。 苏彬有点疑惑,明明已经过伦用浴室的时间了啊…… 临睡前,苏彬又纠结了一会儿孙昱杰的事,想着给他发条安的短信,又不知道说什么好,最终放弃了。 次一早,苏彬就给陈小恬打电话,向对方倾诉自己的心事。 “都说b国很多同恋,没想到你这么快碰上一个。”陈小恬闻言笑道。 “哎,我都快愁死了,你说我跟他怎么相处好呢?我觉得自己还是有点不能接受,但又觉得他那样怪可怜的。”苏彬眼前又浮现出孙昱杰在马路对面那个孤零零的瘦弱身影和寂寞的表情了。 陈小恬问:“你又不是同恋,有什么好愁的呢?” 苏彬一时无语,陈小恬说的没错,孙昱杰都跟他坦白了,对他没那种想法,他是没什么好愁的……不过,陈小恬可是自己的女朋友诶,她难道一点都不担心吗?上次的李美菡也是,这次的孙昱杰也是,她怎么就这么放心自己啊! “你都不担心我吗?”苏彬的惆怅变成了怨念,“我跟他朋友,你就不怕他对我那啥啥,然后我也变成gay吗?” “哈哈哈……”陈小恬听了这话,竟然大笑出声,“你说你那个同学格像女孩,既然如此,他怎么可能会喜你这样的类型啊!” 苏彬急了:“我这个类型怎么了!?” 陈小恬:“你那么撒娇,这么喜黏人……我觉得他本不可能看上你啊,就算担心,我也该担心你那几个室友吧……他们叫什么名字来着,伦?金飞?如果你跟我说他俩是同恋,我倒是会劝你小心点。” 苏彬抓狂了:“你什么意思啊!我撒娇黏人那只是对你啊,又不是对所有人都那样!” “好啦好啦,”陈小恬安抚他,“跟你开玩笑的,话说回来,你完全没必要那么想,我不担心。” “……”苏彬真是快被她气死了,自己在女友心中的形象难道就一点都不高大威猛(……)吗?自己好歹也是个帅哥诶,女朋友真是没有一点危机啊! “你那个叫孙昱杰的同学,他会把自己的向告诉你,应该也是鼓起了很大的勇气吧。”陈小恬道。 “嗯……”没错,苏彬觉得孙昱杰也不容易的。 陈小恬道:“虽然b国比中国开放很多,但同恋还是弱势群体,你要能用正常的眼光看待他,那就尽量宽容一点吧。你现在还不能接受孙昱杰,反复纠结,其实难受的还是你自己,对不对?” “对……”苏彬知道陈小恬又要给他讲大道理了,他乖乖地竖耳倾听,陈小恬最引他的地方就是时不时透出来的睿智光芒。 陈小恬果然道:“我在一本书里读到过这么一句话,‘宽容’是允许别人有自己的行动和观点,毫无偏见地容忍异己的存在。宽容他人,才能解自我。多一点对别人的宽容,生命中就多了一点空间。你放下对孙昱杰的偏见,就多了他这么一个朋友,我想等你以后遇到相同的近况,需要人陪伴安的时候,他也会义无反顾地出现在你身边。 ” 苏彬听到这里,一下子就想通了…… ……师、师太,我我我可以跪舔你吗? 他简直对陈小恬五体投地,为什么这么一个美貌与智慧并存的女神会被自己追到手呢?他一定是上辈子积了德吧!哦不对,可能是自己从小到大没有得到足够的家庭温暖,所以老天才补偿一个完美的女朋友给他……这么说来,上天还是很公平的啊! 苏彬也突然理解了,为什么杨诚哲也能这么轻描淡写提到同恋,因为杨博士也很宽容,他的境界也很高! 苏彬飘飘然的,觉自己的思想境界也跟着上了一个层次。 心意足地挂了电话,苏彬赶紧给孙昱杰发了条短信:“杰森,我消化完了,我不会对你有偏见的,我们继续做朋友吧:d” 孙昱杰几乎是秒速给他回了条短信:“(t_t)谢谢你~酥饼!” 苏彬:“……” 三秒后孙昱杰又发来一条:“对不起,打字太快打错了,是苏彬:p” 苏彬:“……” 苏彬赖了会儿才去洗漱,结果发现浴室还是昨晚他收拾完后的样子……难道说,伦昨天没回来?彻夜未归? 听到楼下尘机的地声,苏彬赶紧下楼问正在打扫卫生的杨诚哲:“诚哥,伦去哪儿啦?他昨晚没回来?” 杨诚哲:“他回家去了。” 苏彬没听明白:“啊?回家?” 杨诚哲:“他家在d市。” 哇,是b国首都啊!苏彬想起来了,伦是本地人,当然有家,就像国内去外地上大学的学生一样,老家距离大学所在地近的话,周末放假也会回去。 尘机声音轰轰的,苏彬忍不住放大声音道:“那他什么时候回来啊?”因为拔高了声音,这句话听起来有点急切的味道。 杨诚哲把尘器功率调小了,直起,忍不住开了句玩笑:“一天没见人,你就这么想他啊!” “……”苏彬嘴角搐了一下。 杨诚哲笑了笑:“估计今晚就回来了。” 为了挽回刚才的尴尬,苏彬急中生智道:“你俩不是说要换房间吗,什么时候换啊?” 杨诚哲一愣,收了尘机放进储藏室:“我倒把这事儿给忘了,伦也没提起……等他回来我问问吧。” “哦……”其实他也没那么着急,苏彬挠挠头,给盆栽葱浇了点水,问杨诚哲,“还有什么地方要打扫的吗?我来吧。” 杨诚哲嘱咐道:“你要是有空可以把楼下的卫生间打扫一下,然后再擦一下动单车边上的窗台。”一楼也有个公共盥洗室,但没有洗浴设施。 “好咧!”苏彬从楼上的浴室里拿了两幅一次橡胶手套,抡起袖子准备大干一场,为这个“家”出点力。 受伦的影响,苏彬习惯地拿着消毒水把马桶仔仔细细地擦了一遍,还有地砖、墙角、大理石台面、镜子……半个小时后,整个洗手间看起来都变得晶晶亮的!接着是客厅的窗台,玻璃窗…… 等他打扫完,杨诚哲都惊呆了:“你是不是被伦的洁癖传染啦?” “嘿嘿……”苏彬得到表扬,心情也跟着好了起来,看来偶尔做做深度清洁也是蛮不错的。 中午他和杨诚哲随便吃了点,听说金飞是凌晨回来的,现在还在睡觉,两人也没叫醒他。 临近傍晚,金飞眼睛还未睁开,先闻见一股菜香透过门传进来……恍惚间他以为自己还在国内的豪宅,家里的保姆正在准备丰盛的午餐……午、午午……靠!都快五点了! 金飞从上爬起来,打开房门,外头的香味更加浓郁,他顿觉饥肠辘辘。 哇……谁请的钟点工?家里打扫得好干净啊! 金飞脸都没洗,牙也没刷,闻着香气先摸去厨房……,是红烧的味道! 看见厨房里忙碌的人影,金飞简直不敢相信,这家伙是上天派来的田螺姑娘……哦不,是“泥螺小伙”吗? “醒啦?”苏彬笑地看向金飞,“睡了一天,服了你了。” 金飞鼻翼微动,直接凑过去,弯低头从一碗已经出锅的红烧里叼出一块来吃:“嗷呜……” 苏彬无语了……这家伙是狗吗? 金飞眨巴了两下干涩的眼睛,努力挤出一滴动的眼泪:“你也太特么贤惠了吧!” 苏彬问:“好吃吗?” “好吃!”金飞一脸新奇地看着苏彬切卷心菜,看着他练地手起刀落,忍不住叹道,“啧啧啧,谁要是能把你娶回家,那真是……” 苏彬纠正道:“你该说,谁要是能嫁给我,肯定很幸福,是不是?” “不不不,我的意思是……你有没有兴趣做我金家的上门女婿?”金飞继续眨巴着他那双饥渴的眼睛,“你快点把你那个‘小甜甜’甩了吧,我敢打包票,她肯定没我妹好,我妹长得童颜巨……” “”字还未出口,金飞就见苏彬举着菜刀用力一剁……“咚!”砧板上最后一小半包心菜被凶残地劈成了碎末,接着是苏彬横扫过来的凶狠眼神:“你说什么?” 金飞终于从头到脚从里到外都醒了,他小心翼翼地往后退了一步,沉声道:“英雄,放下刀,咱们有话好说。” 苏彬拎着菜刀“哼”了一声,傲娇道:“不许咒我跟我女朋友的关系!” 就在这时,两人只听玄关门声响动,一同扭头看去——是伦回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有关英文名改中文直译】 亲的读者大大们: 因为上上章修改文名(英译中)的缘故,看到文下有很多读者大大在讨论到底是英文名好还是中文名好,大家的留言我都仔细看了,改名后许多原读者提出阅读不适,我真的非常愧疚难安,连续两天看到这样的评论都很着急,饭也吃不好,觉也睡不好…… 说实话,最纠结的人是我(/_\)。 首先为编辑大大说句话,编辑的意见并不是强制的,而只是个提议,而我采纳她的提议也不是因为对编辑的话听之任之,而是经过深思虑的。编辑不是站在她本人角度说这话的,而是站在大多数读者的角度,觉得改成中文更适合。她从业很多年,在晋江阅文无数,所以我很尊重她的意见。看到有人质疑编编的英文能力,我也这么跟她开玩笑过,但其实不是……编编本身就是英语系的(/_\)。。。 其次,我自己的写作受当然是觉得英文名更顺手(看过《重返男神之路》[现已改名为《夏之叶》]的老读者都知道那个文后期出现了很多英文名),但这一次我之所以会改,是因为我有时候自己审文,乍眼看去,中文夹杂着英文名,觉得看着非常。虽然写起来顺手,但我有点强迫症,看着屏的中文夹杂一点英文就想把那些英文字眼都抠掉。。。 之后被编编提议改成中文直译,我又觉得读起来很别扭,为此我做了很久的心理斗争。我后来也征询了几位作者朋友的意思,她们的意见都是改成中文。 我在那之后,也有自己去查一些关于阅读舒适度的资料,得知如果一篇文里有两种以上的语言(虽然这几个英文人名很简单),读者刚开始读时都会觉得切换语言很累,除非是真的很喜这个故事,有想要去读懂的望,否则一般读者第一眼看到中文夹杂英文,可能直接就不想看了…… 没错,的确看到英文名能更好的代入国外环境,而且我也知道很多读者大大看英文毫不费力,但是从整体舒适度来看还是直译好,否则为什么那么多国外名着翻译成中文后会连同英文名一起翻译呢?比如大多数人看到“丽丝”会想到那个梦游仙境的小女孩,看到alice就觉得可以是随便一个小姑娘;看到哈姆雷特会让人想到为父报仇为情自杀的王子,但看到hamlet(哈姆雷特英文名)我的第一反应就是“火腿让(ham let)”或者“哈雷彗星(halley,读音相似)”,然而,如果看的原版的话,反而会觉得hamlet这个名字超帅,而“哈姆雷特”的翻译则让人不忍直视——这些,都是因为“先入为主”。 留言的读者会觉得不习惯,是因为你们已经对allen这个人物有了一个略具体的形象。 一个读者吐槽说,看见allen就自动代入高大上贵族总攻美颜盛世等等,猛然看到“伦”脑中代入的是这哪个炮灰男配路人乡村非主……(←hhhh原谅我实在忍不住,打这段的时候又笑得不行了23333) 那个读者说的形象就是我想表达的小攻该有的形象,现在虽然才写到十五章,但几个主要角在我脑海里已经活起来了。比起作为一个名字的意义,allen在老读者心中似乎更代表了小攻目前的人物形象和格特点,所以突然改成“伦”,大家都各种不适应了了了(/_\)……为此我真的觉得非常内疚,因为我自己也觉得很蛋疼(捂脸)。 但如果提到“lense”、“兰斯”、“李言思”,大家又会觉这几个人是谁呢? 是的,这些名字也是属于allen(伦)的。其实一开始我存稿的时候,小攻并不叫allen,我是用“lense”这个名字来写他的。写到大概第五章的时候,我去查阅了b国贵族人名的相关资料,得知中间名大多为母族姓氏,lense是小攻母系中文名“李言思”的英译,所以用lense是不适合用来做小攻平时的称呼名的,之后我临时给小攻取了个教名叫allen。当我把lense改成allen来写的时候也是各种不适应,每写一句都在吐槽……allen什么鬼啊,好像一个不认识的人!(/_\) 所以,我不是不考虑大家的受,而是太在乎大家的受了,不只是一个两个读者,而是希望之后有更多的新读者会喜这个故事,希望大家都能看得的。IYIguO.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