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埋头苦签的人终于抬起头来。 “宜舟?!”原北又惊又喜地看着徐宜舟,她没想到徐宜舟用这种方式出现。 “大大,快点签名吧,后面的读者可都在等着。有什么言,等签售结束了再告诉我,我在那边等你。”徐宜舟笑着开口,手指了指旁边的甜品店。 写文四年,徐宜舟认识的朋友不多,基友这种东西,贵不贵多,所以能当基友的就更少了,原北是其中之一。 在正式签约当写手之前,徐宜舟当了很多年的读者,而原北是她圈养的作者之一。徐宜舟至今仍记得她们是如何悉的,她们相识于微,那个时候原北只是秋河网众多佳丽中藉藉无名的一员,自娱自乐地写着小暖文,徐宜舟淘文的时候发现原北的文,暖心暖肺的让她一下子就上了,于是她便一路追了下来,做了原北的小天使。 而原北注意到徐宜舟这个读者,是因为她的网站id号。每个注册秋河网的用户都会得到一串数字作为id号,跟扣扣一样的道理,数字越少就意味着越早注册。徐宜舟的账号,是2开头的五位数。 徐宜舟在踏入这个圈子之前,做了十三年的读者,她也曾是最的天使。 原北自己的账号就够早的了,结果却在自己的读者中发现了一个更早的珍稀动物,便在评论栏里和徐宜舟一来一去地聊开了,久了以后就互相勾搭上手,成了基友。徐宜舟陪着原北走过了她人生中一段最重要的成长,而徐宜舟后来会码字,有一半原因也是因为原北的鼓励。 两个人虽然在不同城市,但很早就面基过,并且一见如故,到现在已经很多年了。 这段时间原北在在s城宣传,她没道理不来捧场,顺便约原北一起吃饭。 签售会一直到傍晚时分才结束,人群渐渐散去,原北收拾着桌上的东西,一边给徐宜舟发了短信,让徐宜舟出来。徐宜舟灌了一肚子又凉又甜的东西,这会正躲在厕所里,收了短信一时半会出不来,只好让原北等等。 “原子姐,你晚上去哪儿吃饭?不如让我作个东吧。我以前在这里读大学,这里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我都知道。”甜而有礼的声音在原北耳边响起。 原北抬头看去,眼前是个留着齐肩梨花头的女生,穿了件白t恤配长到脚踝的深棕窄线裙,背着小小的双肩包,穿着运动鞋,有点像自己书里描写的女主角模样。原北认得她,却记不起名字。这是《悲城歌》出版公司刚签下的一个作者,因为住得离s城近,主编就把她叫到了现场,给她在原北旁边搭了个小桌子,算是顺带捎上,借原北的名气宣传一下她。 “谢谢,不过我约了朋友,改天吧。”原北委婉地拒绝着,对于这女生的自来,原北显得很疏离。 “真是可惜,难得见原子姐一面呢。”那女生便有点可怜地眨了眨眼,却又释怀地笑了,表情无辜又可,戳人萌点。 只不过,没戳中原北萌点。 “嗯。”原北没顺着她的话接下去,而是一如即往的疏离,就算是笑也没笑到眼底。她虽然长得清秀斯文,眉宇间却有些说一不二的女王气场,一冷起来像冬天的冰雪,棱花漂亮却冰到极点。 那女生便有些尴尬,眼眸一黯,像被人欺负似的傻站着。 “原子!”徐宜舟解决完毕,很快从店里出来,冲着原北挥手叫着。 “我朋友来了,我先走了,再见。”原北看到徐宜舟,了个天般的笑容,一面向那女生礼貌道别。 那女生听了这声音,有些惊讶地转过头。 徐宜舟原本愉的表情在见到她的第一眼,就沉寂了下来。 “舟舟!”那女生惊喜地叫出了徐宜舟的名字。 这女生徐宜舟认识,岂止认识,简直让她咬牙切齿,这是她的“闺”——周灵夕。 “你们认识?”原北有些惊讶地望着徐宜舟。 “好巧啊,原子姐。你约的人是舟舟吗?我和她是从小到大的闺呢。”周灵夕眼珠子一转,甜甜笑着说,一面伸了手就去挽徐宜舟的手臂,“舟舟,你也真是的,跟你做了这么多年闺,你都没告诉过我你认识原子姐。” 徐宜舟把手举起来拔了一把长发,没让她挽到自己的手臂,然后皮笑不笑地开了口:“我还认识国家领导人呢,也要告诉你吗?” 周灵夕一愣,大概没料到徐宜舟会用这样的语气对她说话,不过很快也反应了过来。 “舟舟,你还是老样子,开玩笑!”她温和羞涩地笑了,没有挽到徐宜舟的手,收手又太尴尬,她便弱弱地搭在了徐宜舟的肩头上。 “开玩笑?别这么说,不是所有人都跟你一样,可以把任何事当成玩笑一笔擦掉。”徐宜舟不想跟她吵,只是因为不愿意破坏和原北见面的好心情,但那并不代表她可以心平气和的与周灵夕对话。 盗哏事件,若非毫无证据,徐宜舟也不会憋着气就这么放过周灵夕。哏是她和孙翰清口述的,孙翰清再通过电话告诉给了周灵夕,这其中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萧嘉树说她是包子,包子怎么了?包子急了也想咬狗呢! “舟,我饿了。”原北是个心里有数的人,见了这情况便只闲淡地说了声。 “走吧,吃饭去。黎歌已经在那等着了。”徐宜舟咬了……噢不,嘲讽了周灵夕两口,也不耐烦再和她浪费口水,转身便要离去。 “舟舟!”周灵夕见她要离开,忍不住可怜巴巴地叫了一声,按在徐宜舟肩头的手用了些力。也不知她是有意还是无意,四周的工作人员正在收桌椅、拆背景板,扛着东西来来去去,周灵夕因为徐宜舟的动作身体前倾了一下,没站稳又被旁边工作人员抬着的大板子一撞,整个人就摔在了地上,手被板上锋锐的边缘一割,鲜血直冒。 “夕夕!”有个人影冲了过来,很快蹲到周灵夕身边扶起她,一边抬头怒视着徐宜舟,“徐宜舟,你闹够了没有?” 徐宜舟看到悉的人影,心里浮上来的却是极度陌生的情绪,没什么不甘、委屈和悲伤,只有一种云淡风轻的解。她以为再见他们,她会伤心难过甚至愤怒,但到头来,她心里却是空无一物。 “舟,这又是谁?”原北觉得自己这签售会肯定没挑对时间。 “前男友!” “她男朋友!” 徐宜舟和孙翰清的声音同时出口,原北听得头雾水,徐宜舟则沉下了脸来。 “徐宜舟,我没同意跟你分手!你的小子也该适可而止了!”孙翰清振振有词,仿佛自己是小说男主角似的,霸道酷炫。 徐宜舟第一次发现,自己和孙翰清大概不是来自同个星球的物种! ☆、第12章 闺 认识徐宜舟的人都知道,她有一个二十多年情的“闺”。 “闺”这标签开始是周灵夕自己打上去的,后来才渐渐被别人认可。徐宜舟和周灵夕从三岁认识到现在,如果发展顺利,她们的确应该算是闺兼发小的情份。 但很遗憾,她们发展得并不顺利。 对她们来说,她们彼此都是对方家长眼里那种“别人家的孩子”,因为都住在两人父亲的单位大院里,彼此间就隔着一层楼的距离,因此被攀比是再所难免的。 小时候的徐宜舟圆脸大眼,是讨人喜的模样,成绩不错人又活泼,从幼儿园到小学到初中,都是班上人缘顶好的孩子,老师也疼她,而周灵夕正好相反。小时候周灵夕瘦瘦小小,文弱内向不说话,人缘平平,总是跟在徐宜舟身边像个小影子。 到了高中以后,两个人的情况就调过来了。周灵夕清瘦纤弱,正符合当下审美,成了班花,徐宜舟还是挂着小小的婴儿肥,没心没肺地过子,除了人缘仍旧很好之外,周灵夕开始全面碾徐宜舟。不过周灵夕仍旧喜跟徐宜舟一起,除了时不时秀点优越,一切也尚算正常,只是两个人的三观渐行渐远,算得上是老朋友,却远远达不到“闺”的境界。 及至大学,两个人又考进了同一所学校。好像徐宜舟作什么选择,周灵夕就习惯的跟随,小时候是兴趣班,长大了考大学,到后来徐宜舟当写手,她都跟得紧紧的,仿佛想把被徐宜舟制的童年赢回来,不论徐宜舟做什么她都想超越。 就算是孙翰清,那也是周灵夕在知道徐宜舟暗恋他以后,先跑去跟他做了好哥们,转头再介绍给徐宜舟认识,又和了他们两个人在一块。 所以孙翰清总说,要是没有周灵夕这个闺,他们本凑不到一块,因此徐宜舟不应该对周灵夕有误会,那都是嫉妒,都是吃醋,他和周灵夕就是天生的铁哥们。 他们扛着“友谊”的大旗,徐宜舟成了心狭窄的女人,这滋味想起来,她就犯恶心。 商场里的空调吹得让人发冷,徐宜舟不自觉得用掌心摸了摸自己冰冷的手臂,也顺便平复着此刻心头的怒火。 “舟舟,你们分手了?是不是因为我的关系?”周灵夕用另一手按住自己掌心的伤口,很震惊地从孙翰清身后走上前来,眼都不眨地看着徐宜舟。 就算徐宜舟再不愿意,她还是必须承认自己今晚和原北吃饭的好心情已经被他们破坏殆尽了。 “夕夕,我没和她分手,你不用自责。”孙翰清一把拉住了周灵夕,用痛心的眼神望向了徐宜舟,眉头拢成结,清俊的脸庞上的悲伤与傲娇掺和在一块的矛盾表情,让人不由自主的脑补出恋情深的情节来。 徐宜舟给他看得头皮一麻。 “徐宜舟,这辈子你休想我会放开你!”孙翰清一字一句地对着徐宜舟开口。他本不承认自己已经跟徐宜舟分手的事。在他心里徐宜舟就像剧里的女主角一样,只不过是在矫情而已,只要他表现得情深无限,她便会回心转意。 徐宜舟不止头皮发麻,全身都发了,这对白……怎么那么像小说里写的?看来再深情的话,只要从不对的人嘴里说出来,就会变成让人恶寒的句子。 不了,或者死心了,再多的深情都是负担,更何况还只是虚伪的深情。 “你……要陪他们演下去吗?”原北眉头一皱,在徐宜舟耳边小声问了句。 四周已经有人注意了过来,原来排成长龙的读者并未完全散去,这里异常的情况让有些人开始围拢过来。 “孙翰清,她的手伤口大,再不包扎小心破伤风。”徐宜舟看了看周围的情况,怕再这么下去会给原北带来麻烦,只能缓和脸,心平气和地开口。 孙翰清果然转头去看周灵夕手上的伤口。 “走吧。”徐宜舟赶紧扯着原北朝着南出口疾步走去,身后传来孙翰清呵护的声音,在温柔说着“疼吗?”之类的话,还有周灵夕带着隐约哭腔的声音,让她迫不及待想跟他们划清界限。 好在南出口并不远,她们很快就到了外面。外面的风虽然热呼呼地刺着汗腺,但徐宜舟却好像从外太空回归到地球一样。 “你这个……”原北看了眼徐宜舟,才找准了孙翰清的身份称呼,“前男友,情商智商好像跟颜值相反啊!” “一辈子这么长,总难免有眼瞎的时候。我这是在为我的眼瞎买单!”徐宜舟挽了原北的手,自我调侃起来。 到了吃饭的地方,苏黎歌已经点好菜,三个女人又是好基友,一顿饭从六点吃到九点仍然意尤未尽,苏黎歌便提议找地方继续聊,徐宜舟想到了“暮光”。 暮光是间清吧,原来开在s大附近,后来老板不知怎么发了大财,就把暮光开到了市中心最小资的六湾巷里面。地方大了,装修档次也上去了,风格却没怎么变,还是安安静静的小酒吧,偶尔会有乐队和歌手驻唱,还有英俊的外国调酒师表演调酒,是个适合聊天的好地方。 “干杯!”徐宜舟和苏黎歌、原北坐到了角落的沙发里,举着酒和她们干杯。 昏黄的灯光照得人微熏,音乐缓缓而响,几口酒下肚,徐宜舟的脸颊越发地红了起来。想起这几年的种种,工作生活艰辛,梦想如河面浮萍,情一塌糊涂,她忽然鼻头一酸,一拍桌子,豪气万分地开口:“苏黎歌,我答应了你老板要成神,我一定会努力。我的第一个目标,就是超越周灵夕。看姐姐的腿怎么过她的大腿!” 徐宜舟再讨厌周灵夕,但也有一样不得不佩服她,周灵夕这两年确实一心扑在码字之上,在秋河网上不大不小也是个小神,就是手段卑劣了点,盗哏什么的让人忍无可忍。 每一次都是周灵夕拿她当对手,这次换过来吧。 超越周灵夕,将是她成神计划的第一步! “好!祝你的腿过周灵夕的大腿!”苏黎歌打了个酒嗝,一口干了杯中剩下的酒。 “嗯,祝你成功。姐姐的大腿在这里,你要有需要随时开口,我让你抱!”原北说着,把腿横伸了出来,她今天穿了浅蓝及膝洋裙,这一伸就把大腿给了出来,她豪迈一拍,腿上立刻就是五道指印。 隔壁的包厢里立刻就有人忍不住想冲过来。 “许大医生,都是女人,你别扫她们的兴了!”秦扬风立刻就拉住了身边黑了脸的男人。 今天许默城难得回s城一趟,秦扬风便约了他和萧嘉树在这里聊天,谁知道这样也能撞上许默城的女人。 那边角落里的徐宜舟已经站了起来。 “为了谢你们,我给你们唱首歌!”徐宜舟说着,手里拎着瓶酒就冲到了酒吧中间的小舞台上,那里有个自助点唱机,徐宜舟驾轻就地在上面点了两下,悉的音乐便响起。 在大学的时候,为了打工,她曾在暮光里当了一年的驻唱歌手,这里的一切,她都非常悉,就连孙翰清,也是在暮光之中与她正式相识的。暮光的老板是个喜支持年轻人追逐梦想的人,他说自己这小酒吧就是他原本想开在丽江的梦想。 “她说她找不到能的人,所以宁愿居无定所的过一生,从这个安静的镇,到下一个热闹的城,来去自由从来不管红绿灯……” 她唱的是林忆莲的《失踪》,完整版的属于徐宜舟的《失踪》。 包厢里的人在这歌声下渐渐安静下来,只有原本坐在最里面的男人,慢慢踱步到了门口能将舞台看得清清楚楚的地方。舞台上的灯光只比酒吧里的光线略亮一点,打在她身上如同洒了一层月光,徐宜舟披着长发,歪着脑袋,闭着眼唱得陶醉。 这歌唱得比他们预料中要好太多,并不像是一个唱醉酒的路人随便唱的。与林忆莲略带沙哑的声音不同,她的声音清甜干脆,唱起这首歌来没那么沧桑,却有种女人独特的任和不愿妥协。 萧嘉树听得认真。 那边许默城却已经跑到了徐宜舟的包厢里。 原北喝醉了。 “啊——你要干嘛,放开她!”苏黎歌一声尖叫,让正陶醉在自己歌声的徐宜舟吓了一跳。 她望去,原北醉得东倒西歪的,正被一个男人抱在怀里。 徐宜舟酒一醒,拎着手里的酒瓶子就冲了过去。 只是还没等徐宜舟对心中/情/狂痛下杀手,徐宜舟的手就被人抓住了,一只大掌顺势夺下了她手里的酒瓶,清冷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 “你做什么?”IyIgUo.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