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来应该是年久失修,灯泡老化了,过几天很有可能连亮都不亮了。 在较暗的环境里,林月想到了自己昨天晚上看的鬼片,一股后怕,直接小跑下楼。 这胆子小跟年龄没有关系,林月26岁也怕,或许年纪更大了,也改不了。 “救命呀,谁来救救我。”扔完垃圾的林月正准备回去,就听到了这道音量微弱的求救声。 现在是晚上九点,下班时间已经过了,很多住在这些出租楼的人现在都呆在家里不出门。 毕竟他们都是打工族,一天下来,累都累死了,就别提出去走走了。 林月顿住脚步,心里面有两个声音,一个是叫她不要多管闲事的,一个是叫她帮一下那个人。 这个社会上没有任何人是容易的,能帮一下也未尝不可。 况且听那个人的声音,她好像遇到了什么危险,万一被人杀了,见死不救这种行为不好。 林月摸了摸口袋,发现自己洗澡的时候将手机放在房间里了,没把它带下来,这下怎么报警啊。 她转身想回去拿手机报警,并不打算在这里逗留,因为帮别人的前提得先保证自己的生命安全。 现在这种情况,林月也不可能大喊,喊的话,等其他人出来的时候,她自己的小命也没了。 再说,她一个弱女子肯定斗不过那些坏人,能报警已经是仁至义尽了。 “啊!”小巷里的女人小喊了一声,随后就没了动静。 难道是死了?林月的脚不受控制的朝声源地走去,要是女人死了,那么凶手肯定会立即离开,所以她想偷偷看一下凶手的样子。 女人躺倒在地,一个男人覆在她身上,埋头在女人的脖子上,林月刚开始以为对方是先杀后 。 但过了一会后,男人抬起头,林月趁机睁大眼睛,企图记下这个凶手的面孔,结果却被眼前这一幕给吓得腿软。 男人 嘴都是女人的血,女人的脖子 血不止,林月觉得这不是一起简单的杀人案件。 联想到刚才看到的新闻,她想这个男人可能是 血鬼。 血鬼的传说,林月听了不少,但一直以为这只是个传说而已,没想到真的有 血鬼的存在。 男人好像有 应一样,朝林月所站的位置看了一眼,随后起身朝她走来。 她没有任何犹豫,直接拔腿就跑,也不敢回头,生怕见到一个 嘴是血的 血鬼追着自己,这样的话,她肯定跑不远。 终于跑到出租屋楼下,林月这才敢朝后面看看,但也不敢停留, 过气后,她不要命似的继续往前跑。 直到撞到一个 面走来的男生,对方拿着行李箱,一个不留神被她撞到。 林月立即停下来,捂住自己被撞疼的鼻子,见到男生的时候,她第一时间并没有被他好看的外表 引,而是开心自己终于见到一个活生生的人了。 男生一脸歉意的说:“不好意思,撞到你了,有没有哪里受伤。” 林月将 鼻子的手放下,一边观察着路况,一边回答:“没事,我怎么没见过你,你是这里的住户?” 男生笑着看了一眼手里拿着的行李箱,“对啊,今天入住,还望多多关照。” 林月立即拉住他的手,说:“借你手机给我,我要报警,刚才我在扔垃圾的地方看到了......” 顿了一下,她没有说出 血鬼的事情,因为她知道没有人会信的,别人只会当她有病。 话锋一转,林月改口:“我看到了有人被杀了,但是没带手机,所以现在得赶紧先报警。” 男生也知道事态很严重,赶紧掏出手机递给她。 报完警后,林月松了一口气,那个 血鬼应该没看见她的样子。 男生接过手机,担心的问:“你有没有看到凶手?或者说凶手有没有看见你?我怕到时候你会遭到报复。” 林月摇头,“没有,他没有看见我。但我看见凶手了。” 男生 出一抹笑:“那太好了,那你现在是要去警局指认凶手吗?” 沉默了几秒,林月说:“可能吧,我现在回去拿手机,你也进去吧,对了,你住在几楼?” 男生指着上面,“四楼,444。” 林月心想,这个房间号是最不吉利的,亏他肯租,不过说来也巧,她住在403,就在隔壁,还蛮有缘分的。 “我住在403,原来我们是邻居啊,那就一起上去吧。”林月现在的腿才软,后怕袭来,挡也挡不住。 要是让她一个人爬楼梯上去,恐怕在爬楼梯的过程被自己脑补吓死,要怪就怪楼梯灯太暗了。 林月还在考虑要不要跟警察坦白,毕竟杀人凶手并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是一个 血鬼。 警察能抓到他吗?还有,要是去做证人的话, 血鬼的能力那么强,不很容易就知道她是谁了吗? 到时候,恐怕下一个受害者就是她了。 分开的时候,男生突然说:“我叫谢煜,今年二十岁。” 林月愣了下,随即回道:“你好,谢煜,我叫林月,年龄呢,是女人的秘密,你就别问了,叫我小月姐就好。” 谢煜只是笑笑没说话,在关上门的那一刻,他的笑容立即冷下来,取而代之的是面无表情。 这儿好像 不错的,人群密集,晚上行动方便,只不过有些东西太不听话了,居然背着他去找食物。 谢煜早就吩咐过,来到南城后,不得擅自行动,可有些 血鬼就是不听, 血就算了,还不清理干净再走,倒是给他 了不少麻烦。 想来那些不听话的 血鬼应该是那边的,他这边的别提有多听话了,有空再去找那个人说说吧。 尽管对方跟他的关系很不好,但牵扯到谢煜的利益,他是不会坐视不管的。 刚才那个女人应当是看到 血鬼的样子,但她居然还能保持冷静,倒是让谢煜刮目相看。 回想一下刚才女人撞在他身上的时候,他好像闻到了很香甜的味道,是血的香甜,是难得一遇的血。 想不到在南城这个小地方也会有这么好的血,最近 血鬼都从北城迁来南城了。 林月的生命也应该进入倒计时了,这种血会 引很多 血鬼的。 血鬼能通过嗅觉,判断猎物的血 的质量。 谢煜知道林月的血 质量是顶级的,就连他这个自制力极好的 血鬼都差点忍不住去抓住她的脖子 血。 血鬼的 命是无限的,但也会分强弱,弱的话就会被其他 血鬼欺负,虽说 血鬼的 命是无限的,但他们可以杀对方。 人类的 支弹药也会伤到他们,一旦受伤,等级就会降很多,很有可能从中级 血鬼直接掉到初级,就连低级也算不上。 所以他们才不敢那么猖狂的 血,只能悄悄的找猎物。 只有 血鬼才能消灭 血鬼,为了成为 血鬼的首领,每个 血鬼都会定期的 血。 谢煜自然是高级 血鬼,这些年来他 过的血比任何人都多,而且都是顶级的血。 不过他现在还不是 血鬼的首领,因为还有一个跟他实力相当的 血鬼。 那个 血鬼身后还有几个中级 血鬼,谢煜什么都没有,只能靠自己。 顶级 血鬼这个境界还没有人达到,要想达到这个级别,必须得找一个血 质量超群的人自愿献祭才能成功。 谢煜在刚才就确定了献祭的人选,就是林月。 林月没等警察找上门,自己就到警局那里了,最后警察问了几个问题,就放她离开了。 期间,林月坚持说自己没见到凶手,只是看到尸体才报警的。 她不敢赌,也不想拿自己的 命去赌。 发生了这件事后,林月失眠了,第二天早上去上班的时候,困得一匹。iyiGUO.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