譬如,空闲的时候,自己总会时不时想起她,工作群看消息,也总会下意识打开两人的对话框,没什么新东西,也没什么太多东西,可就是忍不住去看。 她想,时也真是个奇怪的人。 没有因为自己的退缩而疏远,反而道出了真心话。 一通 拳 作,像要打死老师傅的初生之犊,可在道出真心话之后,却没有咄咄 人,反而对那些情 闭口不谈,程与梵怀疑时也或许真的有什么特异功能,不然为什么能 准无误的避开自己所有雷区? 如果她追着自己要答案,接下来的结果,很可能就是再也不见。 像这样朋友式的相处,反倒让自己有些不知所措。 程与梵暂停思想,摇头在心里嘲讽自己你也太自大了,你以为你是谁?万人 吗? 时也把心里的秘密道出,畅快了心扉,却也在无意间把纠结抛给了程与梵。 第三十三章 (倒v结束) 南通路, 靳家四合院。 男主人靳文康,40年生人,是海城颇具名望的大藏家, 业内人士对于他的传奇经历到现在都津津乐道。 但程与梵对这些并不怎么清楚,她之所以跟靳家产生 集, 是因为之前处理过的一起医疗事故案。 当事人是靳哲,靳文康的儿子, 经营着一家私立医院。 事故起源是靳哲下班回家,路上看见老人晕倒, 出于医者本能, 他立即将车靠边停下,然后下车施救。 当时情况危机,老人倒地后,出现呼 骤停的现象,靳哲当机立断为老人做心肺复苏, 约莫半个小时后老人才恢复呼 与意识。 按理说这是白衣天使救死扶伤,是值得表扬跟称赞的好人好事。 当然, 老人的确对靳哲表示了 谢,类似要不是你,我就活不了之类的话,靳哲也是仁医风范,表示举手之劳,不必言谢。 本来都 好的,直到三天后, 老人的家属找上门, 说老太太被他心脏复苏,摁断了11 肋骨, 要求靳哲赔偿,包括但不仅限于..住院费、手术费,误工费、营养费以及各种零零总总的费用,杂七杂八加起来大概十五万。 十五万对靳哲来说,自然不算什么,只是这明摆着讹人的态度,实在叫人恶心,如果当初自己没有施以援手,老太太早归西了,还能轮得到你们来闹?靳哲当场叫来保安,就把人赶走了。 本以为这件事到这儿就该结束,谁料到,一个星期后,靳哲居然收到了法院传票,这时候他才知道自己被告了。 程与梵初接手这个案子时,便想起那对来自《圣经》典故里的奇怪法律《好撒玛利亚人法》、《坏撒玛利亚人法》。 看似是一个关于 邻舍如同 自己的问题。 其实,是两种见死不救的立法风格。 所谓《坏撒玛利亚人法》要求公民在他人遭遇人身严重危害时,如果施以援手对自己没有损害,就应该积极救助,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但一般情况下来说,这种处罚都是轻罪,点到为止。 《好撒玛利亚人法》则反之。 它旨在通过法律鼓舞善举,主要 神在于免除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如果一个人本着善意无偿施救他人,在救助过程中,即使出了纰漏(不严重)也不应该承担责任,这样人们就不用担心,行善反遭恶报,从而见死不救。 这一条用在靳哲身上,再合适不过。 如果当初不是他的及时救助,老太太断的就不是11 肋骨,而是丧的一条命,另外在这种情况下做心肺复苏,力道必须要重,否则就是无效救助,由此靳哲的做法完全没有违规,不仅不该赔偿,反而应该嘉奖。 官司很顺利,几乎没费什么工夫,老太太儿子没请律师,全程自己辩护,可他 本没有法律常识,反过来倒过去都是老太太断了十一 肋骨,他们家为了给老人做手术花了多少多少钱,即便自己再三提醒他,这完全符合紧急急救行为,他也闭耳不听,眼见辩不过,又开始卖惨,直到被法官警告虚假诉讼要负刑事责任,他才罢休。 判决下来后,老太太被骂忘恩负义。 但程与梵觉得这事儿多半不能是老太太的主意,应该是子女的主意,老太太被当夹心饼干 在中间,人老了,需要孩子依靠,自然而然会听孩子的话,况且那笔住院治疗的手术费用的确不菲。 ... 思索间,车子驶到大宅门前停下。 宅门左右两边各立一头石狮子,中间红 鎏金府门 开,仰头横着块棕 府匾,金漆烫着两个大字靳府,好不气派。 今天来了不少人,管家在宅门口前的石阶下 着,拱手冲来人挨个问好,然后领着大家伙往宅门里进去。 今天来的不止咱们,靳老爷子患病的消息一经 出,就这几天断断续续,几乎整个海城的藏家都来了一遍。 孙旭东边走边说,遇见脸 的,还不忘打招呼。iyiGUO.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