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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御宅屋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锦绣八零(重生) 作者: 悠悠细水 时间: 202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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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紧紧的抠住冰冷的墙面,绝望的呼救着,英文没有用,她就用汉语,她知道,这附近住了几个中国人。也许他们听到呼救声,会看在同是国人的份上来搭救她。

    可惜,并没有人来救她。

    她被拖进了巷子里,被狠狠的甩在肮脏的地上。

    看着那醉汉朝自己扑过来,杨乐乐绝望了……

    楚森跟着朋友往住外走,他今天刚刚抵达y国,在y国这边的朋友去机场接到他,死活不让他住酒店,要拉着他去住外参观。

    刚走到一条巷子附近,就听到一个女人的呼救声。

    两人很默契的没有多事,异国他乡,这种事尽量别沾手。尤其是他们并不清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贸然出手,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不小的麻烦。

    朋友指了指马路对面,打算从那边走,绕过巷子。

    楚森点点头,跟着走了过去。快要走到巷子口的时候,那呼救声突然变了汉语。楚森觉得那声音有几分耳,似乎在哪里听到过。

    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那个求救的女人,是中国人!

    这就不得不管了!不管是什么情况,先把人救下来再说!

    两人二话不说,扔下手里的行李,拔腿朝巷子冲过去。

    巷子里很黑,他们刚跑进来,本什么都看不见。只听见从巷子里传来一阵衣物被撕碎的声音,及女人绝望的哭泣声。

    杨乐乐绝望了,那个醉汉她本打不过。为了不让自己被辱,她试过撞墙!哪怕死,她也要死得清清白白!可是她现在连死都做不到,那个醉汉在她身上,不停的撕扯着她的衣服,身上套了几层的衣服,几下就被扯成了碎布。

    就在那个醉汉扯掉她身上最后一件衣服的时候,她听到了脚步声。

    “救命,,help!”

    醉汉也听到了脚步声,扭头骂了两声,喝斥来人不要多管闲事。

    楚森伸出脚,一脚踢翻了醉汉。这几年在国外,他为了防身,特意学了拳脚功夫。

    醉汉被踢得一头撞在了墙上,倒在地上搐了两下,没了动静。

    楚森的朋友大步上前,准备询问杨乐乐的情况。

    杨乐乐吓得直往后缩,她现在不敢相信任何人,这两人虽然打倒了那个醉汉,可是谁敢保证他们不是坏人?

    楚森拉住朋友往后退了几步,跟她保持了好几米的距离之后,才问到:“姑娘,你是中国人吗?”

    杨乐乐噎着应了一声:“是的。”

    楚森说到:“我们也是中国人,刚刚听到你的呼救声,所以赶了过来,你现在还好吗?需要我们帮助吗?”

    杨乐乐听到这话,才放松了下来,着眼泪说到:“我需要一件衣服。”

    楚森二话不说,把身上的大衣了下来,远远的扔了过去:“先将就一下。”

    杨乐乐接过衣服,把自己裹了起来。衣服上的味道和残留的余温,让她的心莫名的安定了下来。就像那人的声音一样,让她觉得有种莫名的

    番外:楚森和杨乐乐2

    对于这个老地球女人,她一点好都没有。虽然这个老地球女人每天都是笑着进来的,但是她能觉出来,这个老地球女人并不喜她,也不喜杨丽华。

    不过,这个老地球女人送进来的东西,似乎很味道很好的样子。每次闻到那些食物的味道,她的口中就开始不停的分泌唾……

    刘妮把碗递了杨丽华之后,往边一坐,伸着脖子朝林姝看了看:“昨天晚上没闹吧?”

    杨丽华坐在椅子上,边吃蛋边摇头:“没闹,姝姝很乖的,都不怎么哭。”

    这话可不是杨丽华夸自己闺女,林姝是真的很省事,每天不是吃就是睡,醒了就安安静静的睁着眼睛四周看。饿了了,最多也就哼哼两声。

    她还从没见谁家的孩子有这么省心过。

    刘妮不置可否地点点头:“姑娘家就得文文静静的好。对了,那绳子还是得绑,志国是个男人家,啥也不懂。这小孩子的腿,不绑哪里成?特别是姑娘家,以后真要长成了个罗圈腿了,那得多难看?你看看志国他们几个,那腿可都是绑出来的。”

    杨丽华迟疑了一下:“可绑着多难受啊,平时多注意着点,应该不会长不直吧。”

    刘妮脸上的表情不变:“是吗?随便你吧,你说不绑就不绑。”反正是你自己的闺女,以后长成罗圈腿了,也怪不了人。

    房间里安静了下来,没人再说话。等杨丽华把蛋吃完,刘妮端了空碗出门。

    杨丽华起身倒了些开水,兑了杯子里的冷开水漱了口,又坐回上。

    把林姝抱起来,亲了亲,说到:“姝姝,咱们不理你。她不喜你,咱们不稀罕。”

    杨丽华很清楚,她的婆婆刘妮并不意她,更不喜林姝。

    她跟林志国的婚事,是姚心兰和穆文军两口子撮合的。

    刘妮不意她,是因为她没有娘家。她是被人收养的,收养她的杨早几年前就过世了。

    杨是个苦命人,一家人在文||革那几年死的死,散的散,就剩下她一人。杨对她很好,倾尽全力地把她培养了出来,让她成了一名人民教师。可惜,在她参加工作的第二年,姚便去世了,留下她一个人。

    杨临走前的时候告诉她,她是被人贩子拐到s省的,应该是要把她卖到哪个山窝窝里去。她逃跑的时候失足掉下了山,摔得几乎没命。那些人贩子自然是不可能救她的,扔下她便走了。

    刚好杨在那不远处做农活,把一切都看了个清楚,等人贩子们都走了之后,才过去把她救了下来。

    杨为了救她,几乎花掉了毕生的积蓄。她醒过来之后,竟是把以前的事全都忘了干净。杨看她实在可怜,又想到自己孤零零的连个养老送终的人都没人,干脆就把她给收养了,那年,她十四岁。

    除了这些之外,给她一只刻着“丽华”两个字的银制长命锁,告诉她,那是当年她救下她时,从她脖子上取下来的。她的名字便是据那长命锁上的字取的。

    姚心兰和她是同事,对她很照顾,所以一来二去的,两人情好得跟姐妹一般,她也时常去姚心兰家里蹭饭。

    穆文军跟林志国是好兄弟兼同事,林志国也喜没事儿就往哥们儿家跑,于是两人就撞见过几回。

    后来林志国就托了姚心兰向她说媒。

    她觉得林志国人长得不错,看着踏实,工作也稳定,便试着跟他往了一段时间。

    往之后,她才发觉开朗乐观的林志国,身世原来也那么坎坷。

    林志国家里姐弟四个,大姐林翠芳,二哥林建国,小弟林报国,他排行老三。按说在农村,男孩子应该是很招大人喜的,可偏偏林志国在林家却是最没有地位的那一个。

    据说刘妮生林志国的时候难产,几乎去了半条命才把他生了下来。结果林志国出生没两天,刘妮的妈赶来看闺女,拖拉机翻了,连人带车掉进了山崖下,同车其他人都没什么大事,唯独刘妮的妈,被车子砸得连个人样子都没了。

    刘妮知道这事之后,一病不起,差点一命呜呼。后来便有人在私下传闲话,说林志国命硬,克亲。刘妮是个信的,加上给为了给她治病,林家都快揭不开锅了,于是便生了要把林志国扔掉的心。

    后来还是林志国的爷爷,把刘妮给拦了下来。

    可刘妮说什么也不肯再养着林志国了。林志国的爷爷舍不得小孙子,便咬咬牙,自己养着。后来刘妮生了林报国,更是当这个二儿子不存在。

    林志国的爷爷对林志国很好,一路供着他上完了中专,又托了关系,把他送去当了两年兵。林志国自己也争气,从部队里出来,想办法进了派出所,成了一名人民公安。

    六年前,林志国的爷爷相继去世,爷爷临走前,着林保成答应,要给林志国娶。开始的时候刘妮说啥也不肯,怕林志国再把家里人给克了。后来不知道是谁给刘妮点拨了两句,说林志国在单位上着班,一个月能拿不少工资。刘妮考虑到还在上学的林报国和已经马上就要结婚成家的林建国,这才咬牙同意了下来。

    林志国其实并不想回家,除了爷爷,他对林家人都没有多少情。从小到大,林家的几兄妹没少奚落他,刘妮和林保成更是连看他不想看见他。他又不傻,那样的家庭回去做什么?

    可毕竟是爷爷的遗愿,爷爷希望他能跟父母和好,他不想让他们走得不安心,便答应了。

    刚把爷爷的后事办完,刘妮便找到他,问起了爷爷的遗产和他的工资,说是林建国要结婚,林保国又要上学,家里有些困难,希望他能帮忙想想办法。

    林志国知道刘妮打的主意,也没说什么,便把自己的工资都拿了出来。至于爷爷留给他的那些东西,谁也别想碰!

    番外:楚森和杨乐乐3

    楚森这次来y国,是打算在这里长住一段时间的。

    大卫很是热情,尽了地主之谊,好好款待了楚森和他的朋友彭程。知道楚森要留在y国,更是帮忙给他找到了合适的住所——杨乐乐新住处的隔壁。

    杨乐乐之前住的那个地方,她是不敢再回去了。那个醉汉很可能就是那一带的人,她再回去,无异于自投罗网。

    本来大卫和西对她之前那个住处就颇多不,正好趁着这个机会,赶紧把她安排到条件比较好的地方住着。

    这一次杨乐乐没再反对,那天晚上的事真把她给吓坏了。若不是楚森他们正好路过,她绝对没有逃的可能。

    挣钱固然重要,可她的安全更重要。她可不想再来这个种意外,让她客死异乡。

    所以,她更是那天晚上仗义出手的楚森和彭程。

    楚森抵不过大卫的热情,搬到了杨乐乐的隔壁,彭程过来参观了一次之后,发现这边的环境比他之前住的地方好太多了,于是也厚着脸皮搬了过来。

    三人便成了邻居。

    杨乐乐念之前两人的救命之恩,又因为和楚森本来就认识,心里还有那些点同情楚森,于是便时常做些吃食,送给那两个单身汉。

    她的手艺很好,楚森两人在国外已经好几年没吃到过正宗的家乡味了,所以杨乐乐每次送东西过来,他们都没有假装客气。

    两人吃了她的东西,平时也都很照顾她,她家的体力活,基本都被两人承包了。

    三人间的关系,也渐渐变得热络起来。

    楚森安定下来之后,便开始了自己投资炒股的事业。这几年在国外,他没做别的事,都是在炒股票。他眼光还算不错,这几年也挣了不少钱。

    杨乐乐的工作,跟楚森的事业算是对口了,两人没事的时候,就坐在一起讨论股市的行情和走向。

    对于杨乐乐的专业,楚森很是欣赏。

    而楚森的投资眼光,也让杨乐乐折服。

    两人偶尔也会对对方提出的某个看法而产生分歧,进而争执,烈的讨论。当最后一方说服另一方的时候,便会更加的佩服对方。

    以前在国内的时候,他们并没有过多的过。那时候的楚森是骄傲的,眼里只有锦绣,其他人都只是锦绣的朋友。甚至可以说,杨乐乐几人并没有给楚森留下太大的印象。当然,白月除外,那毕竟是他的弟媳。

    如今杨乐乐给他的觉实在太惊了,这种惊,不是视觉上的冲击,而是神层面上的受,是被对方的能力才华所折服。这是他所认识的女中,除了锦绣之外,唯一一个能让他有这种觉的姑娘。

    他是真没想到杨乐乐竟然这么优秀,能力并不输给锦绣。

    两人因为这个关系,逐渐发展成了无话不谈的异好友,尤其是楚森,对杨乐乐颇有些相见恨晚的觉。

    两人讨论问题的时候,彭程基本上是不上嘴的。他对股票投资一窍不通,听他们谈论这些,就跟讲外星语一样。

    不过,他倒是觉得两人在一起讨论里的画面很养眼。杨乐乐长得虽然不算顶漂亮,但也是特别有自己的特,柳叶眉,杏核眼,明明一张很温婉的面容,却明干练的气质。

    楚森本来就长得不差,身上带着与生俱来的贵气。这几年在国外漂泊,不但没有把他身上的那股儒雅给磨掉,反倒多了几分随和洒,往那里一站,绝对的鹤立群。

    关键是两人都还单身!

    楚森单身的原因,他是知道的。可杨乐乐一大姑娘家,长得又漂亮,又有本事,为啥还单着呢?姑娘家过了三十,可就不好嫁了!

    要不,他给两人撮和撮和?

    这个念头冒出来的时候,他简直忍不住要给自己比个大拇哥了。他要是能把楚森的人生大事给解决掉,楚家人肯定要把他当活菩萨供起来了。

    这几年虽然楚森人在国外,可楚家人从来没有放弃让他赶紧找个对象把婚结了的念头。楚森才来y国两三个月,他这个朋友就接到了楚家不下五通电话,全是拜托他多劝劝楚森的话。

    他能怎么劝?楚森有在意张锦绣,楚家人自己心里没个数吗?这么几年了,楚森都还没能释怀,这么深的执念,是他几句话就能劝得动的吗?

    楚森这几年,不是没有遇到过条件好的姑娘。可惜楚森对那些主动扑过来的姑娘们,从来都是不假辞的。那么多热情美丽的洋妞都打动不了楚森,他一个糙老爷们儿能有啥办法?

    可现在他突然觉得有点希望了。毕竟他还从来没见过楚森对哪个姑娘家,像对杨乐乐这样和颜悦的(锦绣除外)。虽然那只是英雄惜英雄似的欣赏,但是努力一把,也是有可以把这段同志间的情谊升华一下的嘛。

    于是彭程开始计划着给两人多制造一些相处的机会,好让他们能更加深入的了解一下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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