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对决(二) 我的眼神微微有些变化,然后猛地喝道:“看招!” 我的话音落地,人已经冲了出去,没有真气的武者,速度和力量会有很大程度的减弱,不过这对我来说并没有什么影响。 我的力量是与生俱来的,我的速度,也同样是每一个滨湖村的人都拥有的,和真气的强弱没有任何的关系。 安魂被我依旧快到极点的速度吓了一跳,本能的就后退了一步。 紧接着他似乎想到了什么,刚退后的那条腿,极快的又被他抬起来,想要再次的回到原地。 我是不会等着他调整好姿势的,双拳紧握,一前一后,就像是平时修炼的时候一样,全力的朝他的口打去。 我的本意是攻击他的头部,但是我还是太矮了些,即便是我踮起脚尖来,也才勉强的能和他的嘴巴平齐。 我所能攻击的最佳部位,也就是他的部。 “来的好!”安魂断喝一声,他同样也是双拳紧握,和我一样,一前一后的开始攻击。 他的攻击,就是变相的防守,只不过看起来比较的蛮横。 我们的拳头闪电一般的撞击在一起,一次,两次,三次……连环不断的撞击声响彻整个竞技场,带起了更多的呼声,还有更多飞溅的鲜血。 我的拳头在和安魂的拳头接触的一瞬间就有了血迹,安魂也同样是这样。 我们用的力气都很大,所以我们没有真气保护的拳头,都同时有伤痕出现。 我们都没有顾忌这些,也都不管拳头上传来的阵阵剧烈的疼痛,就像是在训练拳击中的两个普通人一样,你一拳我一拳的对打,全然不顾什么战技心法。 观众们的呐喊声越来越高,我们的攻击速度也越来越快,整个竞技场内热闹非凡。 我渐渐的觉不到疼痛,就连自己的拳头,在这个时候都似乎不再是我自己的拳头。 我的攻击,就好像是一种本能,别的任何东西,都不在我考虑和关注的范围内。 安魂同样咬牙坚持,神坚毅,一步都不肯后退。 之前安魂后退了一小步,被我抢占先机,到现在都没能把这个劣势给搬回来,他再也不会选择后退了。 我们机械的打斗,血迹慢慢的在我们的身前凝聚,从一滴变成一团,再慢慢的变成一滩,触目惊心。 我们身上的伤,自然也是慢慢的增加,鲜血渐渐的让我们的身体变了颜,变成了两个血的人。 我们从一开始的拳头对拳头,到后来的打一气,也不管击中的是对方身体的那个部位,完全失去了武者应有的章法。 这样的打一气,让我们的身体上渐渐的布了伤痕,看起来就像是被一百个人同时围殴了一般,惨不忍睹。 我们都没有罢手的意思,继续拳来脚往,打得不亦乐乎。 我们冒然使用了降龙诀,此时变得和普通人没多少区别,所以动手的时候也和普通人基本一样。 降龙诀是武士级别战技中最厉害的一种,它可以让一个没有武将实力的武者将自身的真气引出体外攻击敌人,威力极大,这可是很逆天的。 据我所知,不达到武将级别的武者,体内的真气无论是总量,亦或是纯度,都达不到离体战斗的程度,所以是不能让自身的真气离体战斗的。 这也不是绝对的,一些高强的战技,就比如这个降龙诀,就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让一个低阶的武者,把自身的真气凝练之后发出体外攻击敌人。 不过这样的战技大部分都存在一些缺陷,比如降龙诀会把一个武者全部的真气一次的干,让武者在一击之后彻底的失去真气,也几乎就是失去了战斗力。 没有真气在体内的武者,剩下的攻击也就是一些花架子,全靠自身的蛮力攻击,威力和那些使用真气攻击敌人的武者的攻击相比,那可是有天壤之别的。 武者的基,就是修炼出来的真气,真气是一切战技的基础,也是武者最本源的力量之一。 我和安魂这一次的蛮力对战,却不是完全没有威力的,因为我的体力本就足够强大,安魂也不差,所以我们的攻击,同样拥有强大的威力。 我们双方的每一击,都能够在失去了真气和防护服保护的对方身上留下伤痕。 这样的蛮力对抗,加上鲜血的刺,很有看头,观众们一开始还真的就没有发现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观众们呼了一阵之后,终于是有人发现了什么,渐渐的停止了呼。 有些人慢慢的议论起来,似乎看出了我和安魂的攻击内幕了。 作为竞技场的公证人的大汉,这时候慢慢的靠近我和安魂,一边也喝问道:“有没有人主动认输的?你们再这样蛮横的打下去,会出现伤亡的。为避免你们出现伤亡,我将要宣布你们的赌斗结果,判你们平手了。” 平手会怎么样?我们都失去了获取赌注的机会,也同时失去了要求对方成为我们的下属和跟班的机会…… 我心中这样想,手上一点儿都没有停下来的意思,我不甘心就这样失败,想要再拼一把。 安魂同样是面无表情的继续攻击,他的想法一定和我是一样的,全然不管公证人的警告。 有观众这时候就大声吵了起来,他们不希望我们被同时判以失败,那样的话,他们所有的人都会因此损失金钱。 他们的赌注,可是买了我,或者是安魂获胜的,真正买了我们平手的人,恐怕很少很少。 毕竟在赌斗之中,出现平手的几率很小很小,有胆量赌我们平手的人,也很少很少。 公证人大声的喝止观众们的吵闹,同时也再一次的靠近我们。 他必须要在必要的时候阻止我们继续这样打斗下去,免得出现死人的情况,让他们修炼馆吃不了兜着走。 这是镜神城的规矩,也是所有竞技场赌斗的共同规矩,没有几个人敢于违背。iYiGuo.nET |